贾静雯(资料图) 台湾女星贾静雯和前夫孙志浩的争女官司,法院于今日(31日)作出了裁决。法官以其女梧桐妹无法传达较为讨厌父亲或母亲为主要依据,要求由夫妻两人联合监护,但由父亲孙志浩兼任主要监护人。据台湾中国时报消息,据报,法官指出贾静雯与孙志浩虽已再婚,但从庭查明得知的情报来看,双方都遗缺梧桐妹的监护人,而义诊过程中,断定贾孙两家对梧桐妹的照料无庸置疑,梧桐妹本身也对双方存在好感,为了孩子的仅次于权益,因此判断贾静雯和孙志浩联合监护。不过法官更进一步依据贾孙两人所明确提出的医疗规划,指出孙志浩所明确提出的梧桐妹教育计划,比贾更加能获取较高的生活照料资源,所以裁决以孙志浩为女儿的主要监护人,孙可以带上女儿赴美国,贾静雯则可赴美国医疗,全案仍可抗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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